瀏覽量: 2633次 2019-02-25 11:04:53來源:沈陽裝修公司_室內家裝設計_二手房翻新-龍坤裝飾官網
在裝修公司選擇好之后,在正式施工之前,都需要簽訂一份裝修合同。在裝修合同中會出現一些專業名詞,對于不了解裝修的人來說經常看得云里霧里。今天小編給大家簡單介紹幾個裝修合同名詞。
1、承包方
承包方代表的是乙方,也就是與你簽訂合同的裝修公司。而合同中指的裝修公司,應該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并有裝修相關資質的企業。
2、發包方
發包方與前文說的承包方實際上是相對的兩個概念,實際上也就是甲方。這里的發包方,一般是指該房屋的產權人,如果裝修由非產權人負責,那非產權人應該取得產權人的書面同意,或由發包方證明自己對房屋有權裝修,發包方應該在有權裝修的情況下與裝修公司簽署合同,否則合同視為無效。
3、施工人員
施工人員應該比較好理解,就是裝修公司聘請負責完成合同項目的人。合同要求,如果是發包方私自與施工人員或者其他管理人員商定更改的施工內容、增加施工項目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如果給承包方(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施工人員是決定自己家房屋裝修質量的關鍵因素。
4、施工代表
要說裝修中最容易出現糾紛的地方,就是關于施工代表的權限。施工代表是承包方指派的全權負責合同履行,按照要求組織施工的駐工地代表,施工代表有義務促進工程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如果施工代表更換,承包方需要及時通知發包方。如果施工代表沒有履行好自己的責任,很有可能會導致房屋裝修出現質量問題。
關于裝修合同名詞,本文簡單列舉了四個常見的名詞給大家做了介紹,希望對大家簽訂裝修合同有所幫助。